中國日報記者收受10萬利益費換刊虛偽新聞負面新聞

甘肅省隴西縣長發株式會社原是由所有人全體企業改制為平易近營企業的。因為在改制經過歷程中及之後遺留的汗青問題未獲得解決,我公司部門員工不停在上訪。然而,中國日報甘肅記者站記者周國喜(無記者證)利於刊發負面新聞需求付出所需支出為由,向隴西縣長發公司訛詐10萬元!之後,我公司員工了解周國喜拿錢刊發負面新聞的動靜後,不停向甘肅省新聞出書廣電局、隴西縣警方入行多次舉報反應。然而,半年時光已往瞭,無人查處。相部部分當起瞭維護傘,和中心唱起瞭反調:
  2014年11月25日,中國日報甘肅記者站記者周國喜(無記者證)來到隴西縣。當晚,住在隴西縣豐泰商務飯店504房。這天,又換房至404房。
  期間,莫治國董事長將公司一些梗概情形給周國喜入行瞭報告請示。莫治國走後,周國喜說,這個事變很嚴峻,要報道可以,必需拿錢。知戀人說,此刻國傢對媒體整頓這麼嚴,還敢拿錢發新聞。要不他們給董事長說一下,讓把你(指周國喜)往返的食宿費報一下。周明白說“不行”。下戰書,莫治國來到賓館,磋商報道的事怎麼辦?周說,你的這個事變很嚴峻,此刻報道必需給下面辦理。
  早晨11時擺佈,周國喜躺在床上給中國日報甘肅站站長薛朝華打德律風,說人傢(指長發公司)允許瞭出錢做負面報道,但莫治國建議,他的公司是股份公司,財政治理比力嚴,打款必需公對公。周對薛報告請示錢怎麼打?薛對周說,錢必定不要打到北京(指中國日報的賬戶),那樣的話錢都讓報社拿走瞭,小我私家提成績很少瞭。最初,周說他姐在蘭州有一傢市場行銷公司,要不將錢打到市場行銷公司的賬戶上。
  27日清晨6時擺佈,天還未亮,薛朝華給周國喜打復電話,由於是清晨,夜很靜,手機的聲響聽得比力清晰。薛說,拿錢的事不要讓第三人了解,錢也不要打到市場行銷公司往,要拿現金,如許安全。他倆通話時光長達20多分鐘擺佈。
  9時擺佈,莫治國帶來瞭公司的三名治理職員,此中一名女性(財政職員)。周國喜在賓館對三人入行瞭“采訪”。約11時擺佈,三名治理職員接踵分開。莫治國讓那名女財政職員先留下,此時,房間內一共五小我私家(莫治國、女財政職員、周國喜、倆知戀人)。莫治國問周國喜,那你的所需支出怎麼算?周說得十萬元。但莫治國猶豫瞭一下後說,錢沒問題,但必需刊收回來。周表現,沒問題,中國日報和200多傢網站媒體同盟,登載後包管讓轉發200多傢媒體,影響必定會很年夜。後來,周說,文章登載到中國日報上,刊發前,必需先打錢,並且10萬元必需拿現金。莫治國問那位財政職員,公司帳上的錢此刻能建議來嗎?財政職員答:“此刻公司的賬戶所有的被解凍呢,下面正在核查賬目呢!無奈打款。”隨後,莫治國拿脫手機給他的一個伴侶打德律風,讓其預備10萬元現金。說完,莫治國二人分開。
  接著,周國喜從包內拿出一本中國日報空缺先容信,說本身寫的字丟臉,讓房間內的一人代寫瞭采訪內在的事務,周國喜蓋上瞭自帶的中國日報甘肅記者站公章(此先容信復印件後提交給隴西縣供銷聯社辦公室)。後來,周國喜采訪瞭兩名長發公司原職工、供銷聯社王主任,前後也就一個多小時,就促收場瞭采訪。
  下戰書5時許,莫治國給周打復電話,說派人將錢送來瞭(其時知戀人就在房間)。周國喜當即上來到賓館門口,拿到錢他又歸到404房,錢裝在一個玄色的雙間包內,他抽出一疊錢,說給知戀人的吸煙錢,被他婉拒瞭。後來,周說他有事要走,實在他是怕拿這麼多錢,早晨住下怕被出不測。然後,他急促拿上洗漱東西,坐車分開瞭隴西縣。當晚他住在瞭定西市。一同帶走的另有一個藍色的手提袋(系長發公司材料袋),內裝長發公司各類資料。
  28日13時23分,中國日報網東南頻道刊發瞭薛朝華、周國喜的寫文章,標題問題是:“甘肅隴西縣:一個公司兩‘董事長’傢務紛爭誰往誰留?”事實是,薛朝華沒有到隴西縣實地來采訪。

  闡明:以上所述均為真正的內在的事務。不實願負擔所有法令責任!

  二0一五年蒲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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